各学校:
为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,优化管理行为,强化校务公开,促进廉洁治校,各校的基建、维修、购置项目必须进一步规范程序、科学操作:有充分的立项理由,有具体的项目方案,有明确的经费预算,有民主议事的论证过程,经中心初中审批同意,才能实施该项目。否则,一切责任由校长负责。
特此通知,希即日起贯彻执行。
[附]临泽镇中心初中学校基建、维修、购置项目审批表
临泽镇中心初中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
[附]临泽镇中心初中学校基建、维修、购置项目审批表
学校(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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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(签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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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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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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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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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此项目的原因: |
此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(含设计的图纸、施工及预算方案、规格、数量、经费渠道、施工方或供货方及资质、协议、时间跨度、具体责任人等):(可附页) |
确定此项目的民主议事形式、公示、结论、参与人员(签字)等情况: |
中心初中审批意见与要求:
临泽镇中心初中(公章)
年 月 日 |
备注:(含决算金额、形式,验收结论及验收组成员和决算组成员签字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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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各校所有基建、维修、购置项目均事先填写审批表,待中心初中批准后方可实施,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校校长负责。
2、 呈送此表的同时,一并附送申请及其它相关的证件、材料。
3、此审批表一式二份,审批后中心初中和相关校各留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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