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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
 
通知公告  加入时间:2012-9-3 10:55:56     点击:1157
 

 

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

各学校、幼儿园:

  为落实市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组织开展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 1.认真组织教师节宣传活动。临泽初中谢颖主任被推荐为扬州市师德标兵候选人,同时获得首届感动高邮教育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,各校园要组织学习谢老师事迹,(相关材料见中心校网站“园丁风采”栏目),并组织撰写学习心得。此外,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校内先进教师的事迹。

  2.切实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。要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,主动关心教师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,切实为广大教师办好事、办实事。教师节期间,各校园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送温暖、解忧困活动,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代表及特困病重教师。

  3.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。结合行风评议,各单位要组织部分优秀教师、青年骨干教师和退休教师等方面的代表进行座谈,聆听教师的心声,宣传党和政府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,征求他们对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其谋教育发展大计。

  4.组织开展教师家访活动。按照 九月教师集中家访月工作要求,把组织教师家访同教师节庆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,通过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成长的教育措施和方法,宣传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及教育法律法规政策,征求家长对学校、教师的意见及建议,进一步争取家长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以此作为优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,实现家校沟通,构建和谐教育的有效途径,提高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。

  希各校园按本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认真组织开展好教师节各项庆祝活动,确保庆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充分利用校外橱窗,并重视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,扩大庆祝活动的影响力。

需报送:

1各校园庆祝教师节活动方案;2两篇先进教师事迹学习心得。

 

临泽镇教育中心校

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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