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做幸福教师”主题实践活动简案
一、指导思想
以市局《关于在全镇中小学(园)开展“幸福校园”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》为指导,以“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为人师表、廉洁从教”为核心,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,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核心价值观与职业幸福指数
二、活动原则
1.全员参与原则。
2.自我教育原则。
三、活动内容
本次主题实践活动从3月份开始,通过五个方面活动,以提升教师“幸福感”为核心,努力实现在学法明德中认识幸福、在地位待遇提高中感受幸福、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创造幸福、在职业素养提升中体验幸福。
1.开展学先进、读好书活动。4月份作为教师“读书月”。各学校幼儿园继续开展师德标兵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优秀教师事迹的学习宣传,开展阅读推荐书目活动,学习读本(见附件),各学校应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教师阅读。以“幸福瞬间——我的教育生活纪事”为主题,学校从4月初起分期分批安排全员演讲,选出5%教师参加镇级同主题演讲比赛,镇级比赛时间为4月中下旬。4月底,每位老师完成“读一本好书、写一篇心得”,参加心得交流会。5月份,参加全市“做幸福教师”主题征文比赛。
2.开展立师表、树形象活动。各校园开辟专栏、专题,大力宣传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扬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“八不准”规定》和《高邮市教育局教师“十不准”行为规范》,广泛开展“幸福教师”大讨论活动。期末,中心校将组织全镇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标兵”等评选活动。
3.开展守“四德”、增幸福活动。要深入开展遵守“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”教育活动。 9月份,各学校要结合“九月集中家访月”活动,广泛开展学生和家长评教活动,中心校将组织“感动学生和家长的细节”征集和“我最尊敬的老师”评选活动,评选出一批学生喜爱、同行认可、社会满意的“幸福教师”。
4.开展定规划、练师能活动。各校园要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,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,走专业发展之路。广大教师要学习先进教育理论,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,优化知识结构,提高文化素养;遵循学生成长规律,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。要积极参与学历提升、师能星级评定、教学基本功考核、“高效课堂”优质课评比等系列活动,在外部活动与自修自炼中提升学习能力、科研能力、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。
5.开展健身心、强体魄活动。各校园要倡导教师“每天锻炼一小时,健康工作五十年,幸福生活一辈子”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,正常开展各类“健我身心、强我体魄”的文体、娱乐、休闲等活动,教育工会将适时开展镇级文体活动。
四、方法步骤
(一)学习讨论阶段(2013年3月-6月)
1.宣传动员。各校园召开全体教师大会,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“做幸福教师”主题实践活动。
2.学习讨论。各校园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讨论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中小学幼儿园《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等规范文件,认真研讨推荐读本,学习模范教师感人事迹。
3.过程检查。各校园把过程性检查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,过程性检查主要看参加学习讨论情况和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,结果性考核主要看学习实际成效。
4.阶段评比。组织本单位“师德标兵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和“幸福教师”推荐评比活动,由中心校表彰。
(二) 深化活动阶段(2013年7月-9月)
1.问卷调查。结合九月“集中家访月”活动,面向广大学生、家长征求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2.反思践行。在认真学习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,对照《规范》要求,各校园召开专题会议,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,组织教师进行反思自查、分析存在问题、制订落实整改方案。
3.公开承诺。各校园与每位教师签订“修身立德”承诺书。
(三)总结提高阶段(2013年10月-12月)
1.进行民主评议。充分发扬民主,突出师德考核,组织教师从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四个方面开展评议,聚焦核心价值观与职业幸福指数,对教师参与主题实践系列活动的情况进行过程考核。
2.践行职业规划。进一步健全促进教师师德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,组织教师制定并践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,引导教师提升核心价值观与职业幸福指数。
3.进行活动总结。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,于12月中旬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中心校。
临泽镇教育中心校
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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